星期三

(世界新聞網記者陳幸萱台北5月1日電)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將放寬外籍僑生留在台灣工作的限制,未來不再需要有兩年工作經驗,薪資也會從現在4萬7000多元的規定,放寬至接近一般大學畢業生的標準。另外,若是「世界百大」名校畢業生想到台灣工作,不受任何限制。
勞委會表示,本案將在5月9日的「跨國勞動力諮詢政策小組」中討論,若獲共識,就著手修改規定,最快6至7月上路。
日前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在一場演講中指出,台灣人才流失但又阻止外來人才進入,新加坡需以「台灣故事」為鑑。這番談話在台灣社會引起震撼,紛紛要求政府正視人才問題;行政院長陳冲日前也指示應人才鬆綁。
依現行規定,外國白領勞工若至台灣從事專業工作,大學畢業生需有兩年工作經驗,且月薪須達4萬7971元。即使外籍僑生在台灣念大學,畢業後仍受此限。勞委會表示,將取消兩年工作經驗的限制,薪資規定也將放寬至一般大學畢業生的標準,但具體金額仍待討論。
另外,世界前百大名校大學畢業生,則可不受限制,至於何謂世界百大,勞委會說,將以三個百大評等系統為標準,即英國泰晤士報、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S)及上海交大。
王如玄在專訪中提到,之前限制外國人才要有兩年工作經驗,是因為大學畢業生入社會後需要一段培訓過程,但優秀人才在國外工作兩年後早就被挖走了,台灣規定可能過時。不過,「台灣沒有足夠的工作機會和薪資條件」,也許才是人才危機的根本。

廢林書豪條款 僑生、外籍生在台就業鬆綁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2012.04.23 台北報導】行政院長陳冲日前下達指令,要求廢除「林書豪條款」,即免除白領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須有兩年工作經驗、且薪資不能低於4萬7971元的限制。
行政院長陳冲日前下達指令,要求廢除「林書豪條款」,即免除白領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須有兩年工作經驗、且薪資不能低於4萬7971元的限制。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掛保證,優秀的運動員林書豪隨時都可以回到台灣從事相關工作,這本就是法令准許範圍,完全沒有問題;如果畢業未滿2年的林書豪以經濟系畢業生來台工作,才會有法令限制。
對於其他在台就學的外籍生,她也表態願意放寬工作條件限制,將盡快召開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來討論。
立委呂學樟批台灣人才流失情形嚴重,如果無法提供良好條件,如何留住優秀人才?台灣若繼續故步自封,根本沒有國際競爭力。他說,日前新加坡副總理指台灣人才流失,新加坡要引以為鑑,台灣政府非要等到丟臉丟到國外,才正視這個問題。勞委會保護本國勞工沒有錯,但有競爭才有進步,不能因害怕競爭而走上人才鎖國的政策。
王如玄說,新加坡副總理發言值得深思,但新加坡勞工對於政策未必都同意,這是可以討論的。對勞委會而言,勞委會對白領向來都是開放,只有兩年工作經驗及薪資4萬7971元兩項條件。但台灣不能留住人才的原因,不是因為設了薪資限制,而是薪資不夠高。今天如果有優秀人才,例如林書豪,一個月4萬7971元有辦法留得住他嗎?
呂學樟說,營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是留住人才的關鍵,勞動政策與法令能否跟國際接軌,相當重要,優先人才並非完全以薪資來衡量。上周陳院長指示研議廢除林書豪條款,也就是白領人士來台的兩項限制,你是否從善如流?
王如玄表示,一定會尊重長官。她也掛保證,依照現行法令,優秀運動員林書豪隨時都可以回到台灣工作。
勞委會指出,目前對白領人士來台分為六類工作,運動工作是其中一項,不需要符合工作兩年、薪水超過4萬7971元;但如果林書豪以哈佛經濟系的學歷回台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原則上須有兩條件限制。只要任何主管機關說他是人才,兩年的限制也可透過協商免除,林書豪百分百可以可以進來台灣工作。

吸引外籍人才 所得稅研擬減免

【中國時報記者李明賢、鐘惠玲、沈婉玉/2012-04-19 台北報導】 因應台灣人才流失的問題,行政院長陳冲昨天指示,在人才調查後,若產業確有需求,應考慮放寬外籍人才引進門檻,僑生(含國外留學生)畢業後留台工作,也該放寬工作經驗等限制;同時,陳揆要求財政部研議比照新加坡等先進國家,透過所得稅優惠減免的誘因,以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台。
 外界疑慮對外籍人才提供比本國人更低的稅負優惠,是否可能鼓勵國人移籍他國,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這還需要內部研議,以前她只是提議人才限制要鬆綁,減少對外籍人士不友善的居留限制等措施,並沒有提到稅負優惠。賦稅署官員則說,「減稅也要減得有意義」,是否給予外籍人才更多的稅負優惠,要看能否達到「政策目的」。
 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日前提及台灣人才流失嚴重,星國必須引以為鑑,讓陳揆直言「台灣要深刻檢討」。陳揆昨天進一步召開政務會報並聽取經建會人才延攬與學訓用落差方案。會議達成「開放多一點、門檻低一點」的共識,希望透過鬆綁法令與租稅優惠來吸引人才。至於外籍人士所得稅利率下調到哪一門檻,仍待財經部會進一步研商。
 陳揆表示,人才培育應注意到人口老化及出生率下降,勞動率不足是未來趨勢,政府應確立「以質代量」,整合學、訓、用、考四大面向;其次,我國高等教育蓬勃發展,延後青年就業及婚姻時間,未來在技職教育部分,應加強宣導。
 陳揆說,產創條例規定應定期辦理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目前已有經濟部、交通部等六部會,針對二十項重點產業完成調查推估,未來政府將修改移民法與就服法,營造更友善工作環境。
 陳揆表示,對外籍人士來台工作及僑生攬才工作應分開處理,外籍人才應以供需調查結果為標準,如國內真有需求,應考慮放寬引進門檻。同時,可放寬來台留學生的實習年限,一年後若欲留台繼續工作,則應適用外籍人才相關規定。
 至於是否調降外籍人士在台所得稅率議題,經建會副主委單驥解釋,目前新加坡所得稅率二十%,台灣綜所稅率最高達四十%,造成高階人才來台誘因不足。
 依規定,外籍人士在台居留超過一八三天,或在台有戶籍等經常居住事實,就比照國人按累進稅率繳納綜所稅。